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学校将对2017级至2020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9日
二、参评对象
2017级至2020级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处分管副处长;相关部门为教务处、体育部,责任人为部门分管领导;学院责任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要求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辅导员应全面了解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选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二)评定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满分90分,请仔细看附件3)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附件2上。
2.专业学习素质: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0-2021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请各学院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审核认定,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3.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
4.发展性素质中学科竞赛可参照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试行)》。
各班级在10月9日16:00前将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注意表格内还有:发展性素质加分表和班级评议人员名单需要填写签字)发送到邮箱:1079090062@qq.com(文件与邮件命名为:21综评+班级)。纸质版于10月9日16:00前班主任签字盖章后送B13-525聂老师处。
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送还学生,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论文以已经见刊发表为准。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xls
附件2:德育测评评分表2021.xls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docx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试用版).xlsx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