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8 浏览次数: 18

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学校将对2017级至2020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9月28—202110月9

 

二、参评对象

     2017级至2020级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处分管副处长;相关部门为教务处、体育部,责任人为部门分管领导;学院责任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要求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辅导员应全面了解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选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二)评定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满分90分,请仔细看附件3)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附件2上。

2.专业学习素质: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0-2021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请各学院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审核认定,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3.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

4.发展性素质中学科竞赛可参照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试行)》。

班级10月916:00前将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注意表格内还有:发展性素质加分表和班级评议人员名单需要填写签字发送到邮箱:1079090062@qq.com(文件与邮件命名为:21综评+班级)纸质版于10月91600前班主任签字盖章后送B13-525老师处。

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送还学生,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论文以已经见刊发表为准。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xls

附件2:德育测评评分表2021.xls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docx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试用版).xlsx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