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2022级中医学类专业各班级:
根据《关于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南中医大字〔2021〕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共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十名,其中教师类(包括各类教学、科研、临床人员,下同,共五名)和学生类(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共五名);二等奖二十名,其中教师十名,学生十名;三等奖三十名,全部是学生。
请积极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申报。各班级推荐名额不限。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注意:学习成绩参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即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之间的“中医药课程”(参考附件5)成绩。请各参评专业按照评选要求组织计算成绩并且排名,每个专业参评课程原则上应一致,数据务必准确。成果或文章具体时间截点为2022年4月-2024年4月。参评学生要求品行端正、成绩优秀或有某些突出的创新成果,与是否已取得其它奖学金无关,“以岭中医药奖”非奖学金,不受一学年最多获两项校外奖学金限制。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 各班级应全面做好通知工作,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班级评议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所有申报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选材料中涉及年级、班级请规范填写教务系统中行政班名称,如:年级:2020级,班级:中医学201。
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复印件一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须附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所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5月27日下午17点,逾期一律不予受理。仙林校区纸质版交到学工办(B13-525)杨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通知邮箱:1849105447@qq.com;泰州校区材料交至张倩老师处,邮箱:070114@njucm.edu.cn,办公室地点:9号楼219办公室。
3. 报送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对应邮箱;注意看清楚标红示例规范填写;
(2)《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本科生)》(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对应邮箱;注意看清楚标红示例规范填写;
(3)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一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须附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6,须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一份;
(5)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选条件.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以岭中医药奖”评审表(学生).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届“以岭中医药奖”推荐汇总表(本科生).xlsx
附件5:中医药课程明细.docx
评议小组意见.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