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0 浏览次数: 12

19-22级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要求,2023年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须在贫困生库)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中医学专业大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此次全院评定一等奖学金6名,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9名,每人4000元;三等奖学金15名,每人3000元。

 

名额分配表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第一临床医学院

6

9

15

 

三、申请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2、热爱中医学,立志传承和发扬祖国中医学事业,学习勤奋刻苦,无补考课程,获一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25%,获二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35%,获三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50%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4、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奖学金获得者需加入校爱心社团,参加一定的公益活动。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如全国或江苏省大学生英语竞赛)和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中取得较好成绩。

3)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种由官方、权威性民间机构正式举办的艺术、文化、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四、评定程序和时间

1.申报时间:4月9日—4月16日

2.评选程序: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请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所有申报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选材料中涉及年级、班级请规范填写教务系统中行政班名称,如:年级:2020级,班级:中医201。申报者参评申请材料中所有涉及的任职、论文、奖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复印件1份(须用铅笔标注本人班级、姓名、学号)。

所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4月16日下午14点,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1.每班只能推荐1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何永虹助贫奖学金申请表》评审表同时提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可通过江苏学生资助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扫描件一份(PDF版本,文件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班级采取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班级推荐同学在学工系统进行填报,辅导员审核后上报学院同时申请者提交申请表、评审表、《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每班推荐至多1人至学院后学院将对照评奖细则在申报等级中进行学院层面的评选。

   4.学院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校级参评,原则上本次校级不再进行差额评审。

五.材料递交与时间节点

 第一临床医学院仙林校区、泰州校区班级推荐同学4月16日(周14:00前登录一体化平台“奖优(助)评选体系”中进行申报。同时递交:1.申请表、2.评审表、3.证明材料、4.《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的电子版 文件打包,文件名:何永虹奖学金-中医201-XX,发送至杨玲老师邮箱:925839526@qq.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评审表.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