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学院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认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17时,公示期内,凡我院师生如有异议,均可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南京中医药大学B13-525,电话025-85811534,邮箱:ylcxgb@163.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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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