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4 浏览次数: 10


关于做好2023年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要求,现对2021年获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条件

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

4.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5.从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6.将所得助学金用于请客、娱乐、购买高档消费用品等非正常消费者;

7.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二、审核程序

1.受助学生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认真撰写审核表中的年度总结材料,不得寥寥数语,杜绝抄袭。

2.各学院、泰州校区参照上述审核条件,对本学院(校区)受助学生进行班级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院审核

3.各班级班长将审核结果(附件2)报送一临学工办杨老师处,由学院复核,复核结果在院内公示三天。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审核工作,并于3月11日17点前将学生填写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学生本人签字正反打印一式一份、班级评议小组意见(成员手写签名)一份报送至B13-525杨玲老师处,同时报送附件1、附件2两份材料的电子版审核表请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只需要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5839526@qq.com。

2.年度审核不通过者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名额另行通知,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进行补选。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2: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xlsx

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