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我院此次共有16个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方式开展。
学生申报步骤:登陆新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各项评优申报—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注:请对照评审条件录入相关信息,获奖时间及名称需与证书一致,与评选条件无关获奖无需录入)。
学院对学生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学工处。
(二)评选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3月24日-4月4日。
三、评选要求
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辅导员应全面了解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学院要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注重评选过程的教育和引导,鼓励广大同学积极申报,提高评选工作的关注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发愤图强,带动院风、班风、学风建设。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