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9 浏览次数: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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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98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2022版)进行。分配额度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人数,具体额度划分见附件1,各班级须在额度内评选,确保做到应助尽助。

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原建档立卡(含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11月9日—11月10日:申请学生本人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申请平台”中提交申请;

11月11日—11月14日:各班级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辅导员参加),确定发放档次

班主任登录资助系统审核,并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申请平台”中“资助管理”栏目中审核填报;

11月15日—11月18日:学院审核,公示3天

11月19日—11月25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报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

班级汇总《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命名“班级+国助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lcxgb@163.com,纸质版一份(需班主任审核签字)11月14日下午17点前,报送至学工办王于嫣然老师处。


附件:附件1:2022年一临国家助学金额度分配表.xls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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