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9日
二、参评对象
2018-2021年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处分管副处长;相关部门为教务处、体育部,责任人为部门分管领导;学院责任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名额分配班级进行评定。
班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定程序、要求、步骤
(一)评定程序
1. 完成各参评年级的德育测评。德育测评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为依据,由各学院负责评定。
2. 完成各参评年级的智育测评。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1-2022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按照规定执行。
3. 完成各参评年级体育测评。由体育部提供成绩。
4. 完成奖学金评定。
以上各年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按照该年级《学生手册》中《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进行。
(二)评定要求(评定结果录入系统等学院通知)
1. 辅导员应全面了解本次奖学金的评定程序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校奖学金的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发愤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2. 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评定,行为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3.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名额,具体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4. 校优干、院优干,在录入学工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21-2022学年)。
5. 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定,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附件2)至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将该部分同学的信息录至系统。该部分同学在录入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转专业”。转出和转入学院均有责任提醒该部分同学至转出学院参加评定。因转出、转入学院疏漏,导致该部分学生未评定成功或逾期的,将由相应学院负责。
请转专业同学自行联系原班级辅导员,评定人民奖学金。
(三)评定步骤
1. 11月1日前:学院完成各年级学生“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学院完成各年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完成所有学生2021-2022学年成绩数据的整理及平均绩点的测算工作。各班级对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11月1日—11月9日:各班级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且名单必须在班内公示。同时通知初评人员登录学工网核对银行卡号。各班级公示无问题后于最迟11月9日(周三)中午14:00前报送附件3:人民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纸质版(填表人及班主任签字后)至B13-525杨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925839526@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22人奖+班级),邮件主题:22人奖 +班级;请确保信息无误后报送。
3. 11月21日—11月22日:各学院可根据公示结果对录入的数据进行修正,形成最终的本学院奖学金获奖数据。各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及录入数据的完整、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4.11月23日各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5. 11月11日—11月16日:学生申报校长特别奖。12月初:校长特别奖公开答辩。
6. 11月30日—12月6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对拟获奖
附件1:名额分配.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doc
附件3:人民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