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天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2022学年“天江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
| 天江奖学金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 — | 2 | 2 |
药学院 | 2 | 4 | 9 |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 | — | 1 | 3 |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 1 | 1 | 3 |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 — | —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 | 1 | 4 |
泰州校区 | — | 1 | 3 |
小计 | 4 | 10 | 25 |
请各班级严格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奖学金实施细则》做好班级推荐、评议工作,由于学院名额有限,请各班参照奖学金条例,择优申报(每班不超过1人),请推荐同学于10月20日前登陆一体化平台“奖优(助)评选体系”——“社会奖学金”——“2022天江学金”进行申报,辅导员审核后递交学院审核。
同时报送审批表(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证明材料(电子版,须在2021-2022学年获得)(统一命名为:2022天江+班级+姓名),发送至925839526@qq.com。申请书纸质版单独报送至b13-525杨老师处,其余申请资料不需要报送纸质版。
天江奖学金审批表.xlsx
天江奖学金汇总表.xls
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