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01 浏览次数: 10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校将对2018级至2021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2930—20221012

二、参评对象

2018级至2021级学生

三、评定程序要求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规定执行辅导员应全面了解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各学院应充分重视评定过程,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带动学院、班级学风建设。

四、评定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为评定标准。满分90分,请仔细看附件3)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附件2上。

2.专业学习素质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1-2022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3. 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体育健康测试免测的同学成绩以当年男女生平均成绩分别计算。

4.发展性素质:发表论文、论著情况、专利等必须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他各类加分须严格参照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中各类加分条目和要求(其中学科竞赛加分标准与教务处推免标准一致),不超出所列范围。(如有疑问,班长做好汇总备注,交由学院统一审核,不单独咨询)

5. 请各班级在辅导员领导,班长组织下认真审核加分材料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都需要上交学院进一步审核,复印件将留存学院备查,原件会统一退回,请各班做好材料汇总整理和收纳。

6.请各班级10517:00前将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注意表格内还有:发展性素质加分表和班级评议人员名单需要填写签字)发送到邮箱:925839526@qq.com(文件与邮件命名为:22综评+班级)。纸质版于1051800前班主任签字盖章后送B13-525杨老师处。

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送还学生,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论文以已经见刊发表为准。

 附件1:综合素质评分表.xls

附件2:德育测评评分表2022.xls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