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3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泰州校区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21本科新生尚未进入困难学生库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21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1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1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移动端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附件1),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注意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②学院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和认定初审。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拟补登记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中5类特殊困难人群信息已更新至2022年1月,请各学院、泰州校区及时查看,查缺补漏。“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加入困难学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各班级申请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班级为单位316日前将《申请表》(班主任通过系统打印、需学院盖章)纸质版《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只需汇总有变动的学生名单)报至B13-525王老师处。

2.各学院泰州校区要加强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主动服务,加强联系,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去伪存真,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认定。

3.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附件1.附件1: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docx

           2.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