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依据学校相关通知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要求,现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1月1日
二、参评对象
2016-2019年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工处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处分管副处长;相关部门为教务处、体育部,责任人为部门分管领导;学院责任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严格遵循评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名额分配班级进行评定。
班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评定程序、要求、步骤
(一)评定程序
1. 完成各参评年级的德育测评。德育测评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为依据,由各学院负责评定。
2. 完成各参评年级的智育测评。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9-2020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按照规定执行。(成绩已经下发)
3. 完成各参评年级体育测评。由体育部提供成绩。(成绩已经下发)
4. 完成奖学金评定。
(1)2016-2017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按照该年级《学生手册》中《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进行。
(2)2018-2019级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按照新修订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进行。(之前已经下发,绿皮修订册)
(二)评定要求
1. 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评定,行为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3.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名额,具体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4. 校优干、院优干,在表格“备注”栏中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19-2020学年)。
5. 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定,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2019-2020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附件3)至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将该部分同学的信息录至奥蓝网系统。该部分同学在录入奥蓝网系统时,请在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转专业”。转出和转入学院均有责任提醒该部分同学至转出学院参加评定。因转出、转入学院疏漏,导致该部分学生未评定成功或逾期的,将由相应学院负责。
请转专业同学自行联系 原班级辅导员,评定人民奖学金。
(三)评定步骤
1. 10月12日前:学院完成各年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完成所有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数据的整理及平均绩点的测算工作。
2. 10月13日~10月18日:各班级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2)中的名额分配,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且名单必须在班内公示。同时通知初评人员登录奥蓝网核对银行卡号。各班级公示无问题后于10月16日中午12:00前报送附件4纸质版(填表人及班主任签字后)至B13-525聂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1079090062@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2020+班级+人奖)
3. 10月19日-20日:各学院可根据公示结果对录入奥蓝网的数据进行修正,形成最终的本学院奖学金获奖数据。
4. 10月21日: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5. 10月20日-25日:学生申报校长特别奖。10月30日左右:校长特别奖公开答辩。
6. 10月20日~11月1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审定,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docx
附件2:班级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2019-2020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录入通知.doc
附件4:人民奖学金获奖情况统计.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