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9 浏览次数: 385

各位同学: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23级本科新生中尚未进入困难学生库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23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3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免申即享”对象只需填写学校信息、家庭地址信息,即可直接确认。“免申即享”对象困难级别默认为特别困难,学院、校区按正常流程审核,支持认定工作组手动调整困难级别。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可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分档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学生,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加入困难学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根据《2024年江苏学生资助工作要点》,从2024年起将全面开展申请学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申请平台系统已新增家访模块,学院将在认定前填报家访信息。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3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申请。学生本人通过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或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

泰州校区第一次申请的同学注意,学院仍选择“泰州校区”。因系统升级,手机号如出现不匹配的情况,请联系辅导员统一修改。

2.学院、校区认定。①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②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n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③学院、校区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申请页面可点击“受助档案查询”调取申请者过往的受助信息【参照历年受助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资助档案,包含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习经历(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奖助信息】。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学院、泰州校区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3.学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拟认定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公示要求

班级、学院、校区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针对“免申即享”对象,取消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环节。

三、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请各班申请学生:①于3月21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申请。(注意:在平台申请认定时,“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中“国家助学金”应填“是”,属于建档立卡学生和残疾学生的在“减免学费”处也填“是”。)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简述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情况)至各班负责人,作为各班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其他附件中的经济量化表可供班级评议使用)

2.请各班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于3月22日前开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认定困难等级。必要情况下在系统中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调整附补充情况说明(至少30字)。

3.仙林校区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5日17:30前将①《申请表》(班主任通过系统打印)《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附件1)(只需汇总有变动的学生名单)③评议小组意见(手写签名)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附件2) 四份材料纸质版报至B13-525杨老师处,一份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在学工一体化平台报送

4.泰州校区全科医学班同学3月25日17:30前将,①《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附件1)(只需汇总有变动的学生名单)②评议小组意见(手写签名)③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附件2) 三份纸质版材料报至各班辅导员处,一份电子版材料(汇总表)附件1报至各班辅导员。

申请表后续由学院统一导出后,发至申请同学签字确认。

5.请各班在评议过程中注意保护和尊重同学隐私。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汇总表.xls

附件2: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情况.docx

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其他附件.rar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