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补报名的通知
各班级:
何咏虹奖学金各班级还可补申报一人,每班级最多两人。各班长于4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本班符合条件候选同学(每班最多申报两名同学,如前期已经申请一名,则此次最多申报一名)书面申请书和《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限填一页)和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报至学工办聂老师处B13-525,邮箱:1079090062@qq.com,邮件和文档统一命名为:何咏虹+班级+姓名。
一、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须在贫困生库)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中医学专业大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此次全校评定一等奖学金8名,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12名,每人4000元;三等奖学金20名,每人3000元。
三、申请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2、热爱中医学,立志传承和发扬祖国中医学事业,学习勤奋刻苦,无补考课程,获一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25%,获二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35%,获三等奖学金者当年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50%。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4、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奖学金获得者需加入校爱心社团,参加一定的公益活动。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如全国或江苏省大学生英语竞赛)和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中取得较好成绩。
(3)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种由官方、权威性民间机构正式举办的艺术、文化、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何咏虹助贫奖学金
1. 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和各类处分者;
2. 生活不节俭,吸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3. 提供材料时弄虚作假者。
四、评定程序和时间
请16-19级的中医学相关专业班级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何咏虹助贫奖学金评定细则》中的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进行评定,其中17-19级学习成绩参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综合;16级学习成绩参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