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的通知 - 学院版
发布时间: 2021-03-17 浏览次数: 10

班级、全体同学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中医大学字〔20191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登记工作。

 

一、补登记对象:

 

1.2020级本科新生中尚未进入贫困生库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2020级本科新生中由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2020年秋季未申请认定的学生。

3.在校本科生中因各种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申请流程及要求和2020年秋季学期统一认定时一致。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移动端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8月修订)》(附件1),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开展班级民主评议,认定申请学生的困难等级。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拟补登记的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需加入贫困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放弃。

 

三、认定要求

 

1.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2.公示要求

学院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公示信息。

 

、时间节点和后期管理

 

1. 请申请学生于319日(周五)上午11点半前本人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进行网上诚信申报并提交(参考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生微信公众号申请指南和注意事项),并将申请情况告知班长和辅导员

2.请补认定班级组织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于321日(周日)前召开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认定困难等级、总结困难说明。

3. 请补认定班级322日(周一)上午1130前将《附件3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困难认定信息表》(辅导员签字)纸质版交至学工办王于嫣然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lcxgb@163.com命名某某班贫困生补认定审核导入表

4. 请各班在评议过程中注意保护和尊重同学隐私。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准。

 

附件:

附件1: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生微信公众号申请指南和注意事项.pptx

附件3: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困难认定信息表.xls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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